2007年11月28日,星期三(GSM+8 北京时间)
浙江法制报 > 第二版:实话 改变文字大小:   | 打印 | 关闭 
公众监督才是对高能耗的最有力“否决”
周明华

  这两天,读到两则新闻,一曰:从明年起,我国地方省级官员将开始向中央上交节能减排答卷,若成绩单未能及格将面临问责和“一票否决”。考核对象包括各省(区、市)政府和千家重点耗能企业,总成绩为100分的答卷根据量化考核办法评分后,将分为四个等级(11月26日《成都商报》)。
  另一则新闻似乎是要给上述举措来点“颜色看看”。说是武汉计划投资30亿元兴建一个极地海洋公园。据悉,该公园将通过人造冰雪、人造海水来营造极地海洋环境,展示北极熊、白鲸等南北极珍稀动物。素有“火炉”之称的武汉,要建一个“超极限”公园绝非易事,这咋看咋像是对“一票否决”方案的一种“逆向注释”,可谓是一个能源增耗的典型标本。
  所以,我想向有关部门提个建议:在节能减排“一票否决”实行之际,将武汉这个“极地公园”作为一只“麻雀”来解剖,弄清楚这个“大浪费项目”是怎么一路过关斩将的,项目报批过程中到底有没有“先斩后奏”的情况存在。若这样的项目都能顺利通过,甚至可以在全国能耗评价考核中得到好成绩,那将对公众构建节约型社会的共识造成极大伤害。
  从这个意义上说,这个能耗评分不及格的“一票否决”办法,看起来颇有威慑力,但却对“怎么监督、谁来监督”的情况未予说明,特别是如何防范一些人上下通气、共同得高分的潜规则问题。这样的“一票否决”虽然具有震慑作用,但却明显带有一定的弹性与滞后性。
  实际上,我国上世纪90年代末就开始施行《节约能源法》,今年6月,全国人大常委会又审议了该法的修订草案,这是我国借助法律手段来推动节能减排的立法努力。但是,我们践行法律的措施却颇显疲沓。研究表明,我国每创造一美元所消耗的能源,是美国的4.3倍,日本的11.5倍。节能法律和政策严重不配套,条款多、落实少,号召多、监督少,是造成这种状况的原因之一。
  因此,如何将现有的节能减排的法律法规落到实处,如何彻底而大胆地疏导公众与媒体监督的淤塞空间,发动公众有效而及时地举报高能耗者,让阳光充分照射到节能考评工作组的每一张办公桌上,防止一些人“暗箱运作”,就显得尤为急迫。换句话说,只有让公众作为节能减排的考核者参与到监督队伍中去,才会从根本上震慑高能耗、高排污者。